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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专业的流程你都清楚吗?

2017-02-21 华工广州学院招生办

临近开学了,小编常常在贴吧和学院群里看到许多同学问关于转专业的问题,不清楚流程的同学。现在就让小编来告诉你吧!

为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鼓励学生个性发展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我校本科生实行转专业制度。为规范管理,深入稳妥的做好转专业有关工作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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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 转专业是指:学校允许本科生在校期间有转专业的机会,即放弃入学专业转入另一个专业。学生转专业后,插入新专业学习,学籍将转至新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管理,并按新专业毕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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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 根据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,符合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学生允许转专业就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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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 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与择优录取的原则。学校给予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本科生在校期间一次转专业机会,即学生在入学后第二个学期向本人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。学生应认真考虑自己的特长与爱好,特别是转入跨学科门类的专业时,更应慎重对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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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 转专业按插班的方式进行,每个专业设一定的插班名额,具体数目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所设专业实际情况而定,择优录取,额满为止,学校不再另外组织选拔考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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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 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,应根据新专业的培养计划,补修该专业的必修课。其在原专业已修且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中,与新专业教学计划相同或相近的课程,经所在二级学院确认,可作为新专业的已修课程,承认学分;已修且已取得学分的其他课程,可作为选修或附修专业课程登记学分。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其学费按所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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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 凡符合条件的学生,可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本人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,经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批准后,送转入二级学院负责选拔。第三周为试读期,试读期内,允许已通过选拔的学生返回原专业继续就读。试读期结束后,由转入学院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,报教务处审核,并由教务处予以公布。名单一经公布,即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之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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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 艺术类专业(非艺术类专业)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(艺术类专业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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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 拟转入建筑学专业的学生在第三学期提出申请,获批者编入下一年级学习。


(2014年10月修订)


图文来源:文字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处

图文编辑:招生宣传服务中心 邱静怡 林顷

编辑审核:招生宣传服务中心 郑娟

指导老师:邱灿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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